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12]33 号与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12]183 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 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 月1 日至3 日放假调休,共3 天。1 月5 日(星期六)、1 月6 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 月9 日至15 日放假调休,共7 天。2 月16 日(星期六)、2 月17 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 月4 日至6 日放假调休,共3 天。4 月7 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 月29 日至5 月1 日放假调休,共3 天。4 月27 日(星期六)、4 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 月10 日至12 日放假调休,共3 天。6 月8 日(星期六)、6 月9 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 月19 日至21 日放假调休,共3 天。9 月22 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 月1 日至7 日放假调休,共7 天。9 月29 日(星期日)、10 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