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会议要求,现阶段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在中国现行教育制度下,研究生分为公费生、委培生、自费生三类。公费生即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由国家提供培养经费。委培生即委托培养研究生,由委托单位提供经费。自费生则需自筹在校期间经费。
随着研究生扩招及培养方式的多元,2006年,教育部启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目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已被纳入试点。改革后,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采取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资助方式。
助学金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补助,即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的学历、类别和工作经历有所差别,各高校的补助标准也不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规定,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约833元/月),硕士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500元/月)。
奖学金是对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励,全称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2012年9月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其中,博士生1万名,奖励标准为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年2万元,由各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申了上述规定,并提出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中央财政对国家招生计划内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并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中央财政设立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
据教育类门户网站中国教育在线统计,2012年,全国共165.6万名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创历史新高。自2010年以来,考研规模连续三年以每年增长超过10万人的速度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