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教函〔2023〕7号
定襄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请销假制度,规范学生请销假手续,优化学生请销假台账及长期请假学生跟踪制度。
2、各学校要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留守儿童工作台账,从多方面关心、关爱留守儿童,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3、各学校要组织一次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各班召开一次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班会,给学生家长发放一份家校共育公开信,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与管理,逐步构建与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营造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4、各学校要在坚持做好学生上下学护学岗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家长护卫队和学生护卫队两支队伍,家校联合、师生互动共筑校园安全屏障。
5、各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举报箱,及时了解师生、家长、社会对学校的建议、意见,让学校师生、家长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学校管理监督中来,发现学校管理中的漏洞与不足,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工作。
6、各学校要继续做好上下学道路交通、防溺水、食堂食品、消防、防拥挤踩踏、用电用火、校园全封闭管理及出入校园车辆管理等校园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一要制定实施预防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二要建立学校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学生的工作制度;三要明确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的专门人员。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参考汇总表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相应工作台账。
各学校务于3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定襄县关爱留守儿童汇总表》、《定襄县请假学生管理汇总表》报回(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基教股;职业中学报职教股;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报幼教股;民办幼儿园报社管办)。上述第3项相关要求的完成情况相关资料报送思政股;第4、5、6项相关要求的完成情况相关资料报送安全股。
《定襄县请假学生管理汇总表》需每月上报两次,按照填表说明时间要求上报相应股室,《定襄县关爱留守儿童汇总表》每学期开学15天内上报相应股室。
附件:1、《定襄县请假学生管理汇总表》
2、《定襄县关爱留守儿童汇总表》
定襄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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