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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霍学校教师奖惩方案(试行)

2013年04月07日 09:17:37 来源:周茂松 访问量:267

中霍学校教师奖惩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本学期教师实行积分制,分值如下:

一、        代课量(20分)

小学平均代课量=全校小学总代课量÷全校小学教师总数

初中平均代课量=全校初中总代课量÷全校初中教师总数

每超平均代课量1节加一分,每少平均代课量1节减1

二、        教学成绩(20分)

小学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中心校排名

分值

1

20

2

17

3

15

4

12

5

10

其它

0

初中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七年级:平均分达目标的记20分,每超5%1分,每少5%1

八年级:中心校第一名记20分,第二名记15分,第三名不记分

九年级:平均分达目标的记20分,每超5%1分,每少5%1

 

三、        考勤(20分)

1.     全勤20

2.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

3.     请假一次一天扣1分,一次半天扣0.5

4.     上课不按时进教室、空堂、接打手机、打游戏或瞌睡等一次扣1

四、        各项工作(40分)

内容

优秀

合格

教案

2

1

0

作业

2

1

0

笔记

2

1

0

网校

2

1

0

卫生

2

1

0

其它……

 

五、        荣誉分

本学期受到中心校表彰加1分,县局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

本学期受到中心校批评减1分,县局减3分,市级减5分,省级减10分。

六、         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本学期所代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所代班级班主任和代课教师不记分,直接为本学期教师排队末位。

 

※得分在每学期期末公布,第1名推荐为县模范教师,第23名推荐为乡模范教师。

※在评模选优晋升职称等方面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推荐,得分为末两位的教师,本学期不得评模选优晋升职称,连续两学期得分末两位的教师,扣除一定数量的绩效工资。

 

 

 

 

 

 

 

 

 

 

 

 

 

 

 

 

 

 

2012----2013第二学期教学成绩奖励办法

教师基础奖

期末奖励办法:

小学  

1-6年级奖励123

初中

七年级平均成绩达目标的按第一名奖励

八年级奖励12

九年级平均成绩达目标的按第一名奖励

教师进步奖

小学1-6年级,八年级统考排名进步的视为进步

七年级,九年级均分达目标的视为进步

教师目标奖

达到本学期初制定的目标视为目标奖

学生奖励

月考继续奖励优秀学生、进步学生

期末奖励优秀学生、进步学生和达目标的学生

 

 

 

编辑:周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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